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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高校违规收费被通报!教育部最新明确!事关线下教学!

分类:教育资讯 时间:2022-12-31 来源:本站 作者:江牧
陕西一高校违规收费被通报!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教育乱收费行为,日前,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违规收费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对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工作要求。


《通报》指出,山西、河南、安徽、浙江、广东和陕西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学校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


一是山西省太原市部分学校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违规收费。太原市21所学校以教育信息化为名采取与教学管理行为挂钩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及课程资源,共涉及5207名学生。学校违反了“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的规定。目前,相关学校已清退违规收费2608.99万元;太原市有关部门对33名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等处分。


二是河南省新乡市金龙学校、太行中学违规预收学费。新乡市金龙学校、太行中学违规预收学费,共涉及5711名学生。两所学校违反了“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的规定。目前,两所学校已清退违规预收学费7393.2万元;新乡市教育局对两所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3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三是安徽省铜陵市第三中学以家委会名义违规收费。铜陵市第三中学部分班级以家委会名义收取班费,用于代缴教材费、代购教辅等。学校违反了“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收取校服、讲义资料、试卷等费用”的规定。目前,学校已清退违规收取的班费11.64万元。铜陵市教体局对铜陵市第三中学进行通报批评;对2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等处分。


四是浙江省遂昌县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违规收取暑假补课费。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违反了教育部关于“暑期托管”期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的要求,违规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目前,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已清退全部违规收费65.01万元;遂昌县教育局对遂昌中学、遂昌育才高中进行通报批评,对1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五是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部分学校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和广州市慈善会合作,设立“广州市慈善会荔湾教育发展基金”,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个人捐赠资金5.6亿元。教育局、相关学校违反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的规定。目前,捐赠资金按要求全部用于教育事业支出,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六是陕西省西安科技大学违规收取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西安科技大学6个学院违规向研究生收取毕业论文答辩费,共涉及192名学生。学校违反了“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目前,学校已清退违规收费20.54万元,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通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


一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大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二要完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策,针对课后服务、研学旅行、食堂、校服等收费新情况,加强收费管理,健全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


三要继续扩大和优化教育投入,严禁以乱收费弥补投入不足,不断提升教育财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中小学幼儿园怎么测核酸?出入校门查证明吗?校内有感染者怎么办……教育部最新防控方案!



今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布了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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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


为科学高效统筹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除跨地区返校入学外,高等学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无须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证明。

  

二、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方式

  

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等学校可实施分区管理。高等学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由学校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幼儿园出现感染者后,可采取临时关停措施。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

  

三、增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

  

学校所在地疫情流行期间,多方协同防范疫情输入和扩散风险,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控制校内聚集性疫情。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指导支持高等学校创造条件建设学校健康驿站,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确定床位数,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医疗药品和器材,根据需要为校内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创造相对独立的住宿条件,并提供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等相关服务,在校园宿舍区等学生聚集区域开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高等学校校医院要统筹管理全校医疗资源,创造条件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就诊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热线电话或在线服务窗口,提供师生医疗咨询服务。中小学校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药品,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

  

四、健全专业救治绿色通道

  

学校属地卫生健康、疾控和教育等部门支持校地协同,建立学校与相关医院的稳定对接机制,协调属地医院包联学校,安排医院医护人员驻校共同工作,健全将校内有关病例转至相关医院专业救治的绿色通道,按照分级分类收治原则,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普通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五、做好师生健康监测

  

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身体锻炼,保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加强师生健康监测,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不得带病到校工作和学习。会同社区开展师生中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及时建档立卡,开展健康管理。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六、加强学校物资储备

  

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总数较多的学校可酌情增加。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要保有1周以上的储备量,建立稳定保供渠道,保证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一旦校内发生大规模聚集性疫情,属地要优先保供学校生活物资与防疫物资,优先救治有特殊需要的校内感染者。

  

七、改进校园公共卫生

  

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校园内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教学区域、宿舍、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减少使用无自然通风的室内密闭空间。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消毒用品,人员进出时做好消毒。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加强学校食堂、图书馆、体育馆等公共场所的人员管理,从严管理大规模人员聚集活动。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

  

八、完善师生服务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密切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引导师生正确认识防疫政策措施,增强士气和信心。省、市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完善常态化“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落实师生反映问题台账制度,限时解决反馈,满足师生合理诉求。鼓励学校为师生发放健康防疫包,摸清生活困难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按照属地疾控部门部署组织开展师生疫苗接种,保证老年教职员工和低龄儿童接种率和安全,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营造生动活泼、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九、强化各方责任落实

  

落实属地责任,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核酸检测等策略,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统筹解决学校疫情防控重大问题;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指导学校疫情防控,支持学校健康驿站建设、医护人员培训、医疗物资储备以及重大风险处置,建立校内有关人员转至相关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协调解决学校疫情防控困难与问题,加强日常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会同多部门力量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明确分工,加强管理,推动相关措施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确保师生身心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秩序。

  

本方案适用于高等学校(含高职)、中小学校(含中职)和学前教育机构,其他有关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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